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二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及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於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應就作業環境危害特性、監測目的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規劃採樣策略,並訂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監測計畫,以作為執行之依據。
1.經與勞工代表進行諮詢與溝通之後,本公司之作業環境執行方法如下:
- 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頒訂之法規要求。
- 有效監控勞工作業環境各項危害因子之危害特性。
- 預防職業傷病之發生。
- 本公司承諾持續改善。
2.本公司政策將會以知識論壇公告、會議宣示或其他得公告週知之方式傳達給公司內外部關係相關者。
3.本政策每年進行審查,以確保本計畫持續之適合性與有效性,並導入必要之變更或改進措施。
計畫書內容包含下列六項工作,分別為訂定作業環境監測政策與目標、建立組織及成員之職責、危害辨識及資料收集、採樣策略之規劃與執行、監測結果之處理與應用、檢討與改善等,各項工作之關係如下圖所示。
作業環境監測計畫架構圖